2010年1月2日星期六

马来西亚最短,最贵的收费站

转载 光明日报

一塊地段落在八丁燕帶山芭區前端,是當地的魚塘、園丘及菜園業者唯一的出口,地主在兩年前以鐵閘自設“收費站”,每天24小時向路過的羅里徵收10令吉過路費,賺取每月數萬令吉的暴利,而且地主貪得無厭,從今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,連摩多騎士及轎車也要繳付2令吉的過路費,令居民怒斥他是名副其實的吸血鬼。
《光明日報》接獲一名讀者投訴,指雪州武吉布倫東出現國內“最牛”的“霸王地主”,並在當地人士的帶領下前往位於甘榜蒂瑪(Kampung Timah)的“私人收費站”。

設價格告示牌發收據
收費站入口處,以兩根鐵柱分出界限,鐵柱上更用噴漆寫上“TOL(收費站)”字眼,鐵柱旁還有告示牌注著,不同交通工具的收費價格。

再往前走約50公尺,就有一個閘門,造型似住宅區保安閘,每輛過路車主都必須停下,待職員前來收錢,領取紅色收據後,才能過路。3噸以上羅里收費為10令吉,而摩多車及轎車收費是2令吉,每進一次就必須付一次錢,沒有折扣。

整個運作與大道收費站無異,惟此路長約500公尺,未鋪上柏油且佈滿路坑,因而被居民形容為:“大馬最短、但收費最貴也是最爛的收費站”。

根據其中一名山芭區地主劉先生形容,“收費站”落成超過一年,而且是全天候24小時操作。此路口是主要通往山芭區的通道,所以裡面的魚塘、果園及菜園業主等都忍氣吞聲被逼付費,平均每一天有超過100輛羅里進出。

進一次給一次沒折扣
地主肆無忌彈收取過路費的行為早已讓園主們大為不滿,豈料在邁入新的一年之際,該地主再將收費行動升級,竟擴展到向當地的住戶們收取過路費。有關地主於11月就在閘門的旁邊設置一個用電腦打印字樣的大型告示牌,通知村民們在1月1日開始,要經過此處的摩托、汽車、貨車及四輪驅動車,一律收費2令吉。告示牌的底部還寫著:來自MKSB的指示。

30村民車堵路抗議
當地大約30家住戶的村民無端被逼在每日穿行的地段付錢,令村民們滿肚苦水,要求政府代為解決卻不果。為渲泄內心不滿,超過30名受害者於週四(12月31日)前往“收費站”聚集,以示抗議。
大家把車子駛進收費站範圍堵路,從上午10時至下午1時,與地主對峙近3小時,但地主依然故我,搬出地契力證此路歸屬於他,不給錢就不能走。(TCK)
40年經此路進出園丘

居民劉先生披露,八丁燕帶山芭區面積超過1萬英畝,約有1000名地主,主要從事漁塘、牧畜及菜園業,過去40年,大家都是用這條路進出各自的園丘。土地局發出的地契說明,土地是作農業用途,不是讓地主收取過路費。他希望有關當局可以正視這個問題,解決近千名業者的困擾。他說,這條路全長約5公里,可直通不同地主的園丘,惟在兩年前,這名“霸王地主”成功向土地局獲得芭區前端的地契後,就稱自己擁有前端約500米的路段土地擁有權,執意收費。

全長5公里通不同地主園丘
“過去大家都是用這條路,他怎麼說要收費就收費?這片園丘這麼大,有這麼多地主,如果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地段前自設收費站,那園丘在最裡面的業者不就不劃算,一天要給好幾個收費站?整片山芭一定要有一條路供大家使用,如果大家都這樣自私,難道我們要坐直升機才可以進入自己的園丘嗎?”
他聲稱,另有一名印裔地主的地落在這名“霸王地主”的前面,這是否表示,印裔地主也可以設下收費站,當“霸王地主”經過屬於他土地的路段時,也可以向“霸王地主”徵收1000令吉的過路費?








魚塘老闆10羅里月付5000元
甘榜蒂瑪一座魚塘的員工王亞榮(50歲)指出,他的老闆每日擁有10輛羅里進出此處,每個月至少為過路費花上至少5000令吉的開銷。而山芭區里有多家種植果園、菜園及魚塘,每日穿行此處的羅里至少有100輛,可見每趟15令吉的過路費能為該地主帶來多大的收益。

他接受訪問時說,其老闆共有10輛羅里在操作,每天都必須穿行這一進一出的路口進行買賣生意。每輛羅里至少進出此地段一次,總計10輛羅里的費用保守估計5000令吉。

他披露,5000令吉只是粗略的數字,因為有時候一輛羅里不只進出一次,加上一些飼料公司的羅里送貨到魚塘,魚塘老闆就必須承擔該過路費,因此每個月過路費的開銷極大。

菜農回家拿錢才可過路
居民投訴,霸王地主不但不通情達理,收費員工態度也很囂張。菜園業者陳美慧披露,她曾忘了帶錢包,希望地主可以通融,但對方硬是要她回家拿錢,才可以過路,毫無人情味。

她與丈夫在此經營菜園超過20年,平時都以羅里代步,方便運載物品。最近這兩年被逼繳付10令吉的過路費讓她極為心疼。有時為了省錢就坐摩多,沒想到現在連摩多也要收費,令她無法再忍受地主的霸道。

“種菜的收成看天氣,但這個收費站卻是風雨不改,24小時收費,我們辛苦賺來的錢,全都賠給霸王地主了!這根本沒有理由。”

陳美慧聲稱,她一直都有將過路收據收起來,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收據換回血汗錢。現在收據越收越多,已經可以堆積成箱了。

員工囂張:不給錢不准過
王亞榮披露,曾經有一名羅里司機因不滿地主無法無天而向收費員工投訴,結果收費員工態度囂張,聲稱不給錢就不用經過此路。

他說,業主們都對地主要收取如此高費用極為不滿,可是投訴也沒辦法阻止這一切。

他表示,曾經有一輛羅里無意撞壞這輛阻擋車輛經過的閘門,結果收費員工索性把閘門關閉不讓其他羅里進出,大大影響園主們的運輸工作。

他說,村民們曾經向市議會投訴,無奈市議會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。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,園主們都被逼忍氣吞聲照樣每個月承擔龐大的過路費。

繞道難逃“正牌收費路”
其實,除了這條收費路段外,還有另外兩條路可通往園丘,惟必須從武吉布倫東的“正牌收費站”進入往武吉達卡(Bukit Tagar)收費站,付1令吉40仙的過路費,再繞20多公里的路程,不但耗時也耗油。

另外一條路則佈滿路坑,而且土質鬆軟,即便是四輪驅動車也會卡在沙石中,只適合羅里行駛。

劉先生聲稱,大家如果屈服於“霸王地主”,繞道而行,也同樣要經過另一名地主的地段,如果這名地主見錢眼開,也“有樣學樣”向大家收費,其他園丘地主難逃付冤枉錢的命運。

另一地主也設閘收費
劉先生說,自“霸王地主”經營“私人收費站”經營數個月後,另一名地主也依樣畫葫蘆,在距離約1公里處,即武吉布倫東大路進來甘榜蒂瑪的入口設置閘門,向過路的羅里收取5令吉的費用。

“土地局之後曾派人拆除這個5令吉的收費站,但對方過後還是重建,繼續向羅里業者收錢。”

因此,除了“霸王地主”拉瑪占外,其實武吉布倫東共有兩個“私人收費站”的土霸王。

稱是地主有權做任何事
芭區裡的地主於週四早上10時,紛紛把車子、羅里停堵在“收費站”前,要“霸王地主”停止收費行動,但霸主拉瑪占(40歲)則裸著上身,只穿著短褲,直喚居民不要“搞事”,充滿霸氣。在其褲袋裡,還有數疊看似過路收據的固本。
當發現有媒體到訪,他即到鐵閘旁的木屋更衣,換上牛仔褲及T恤,直接拿出他所謂的“免死金牌”,也就是地契。他說,他是合法的土地擁有者,而要用這條路的人士,就是侵犯他土地的破壞者。

他不一隻一次地大聲喊到:“mereka ialah penceroboh tanah saya(他們是我土地的侵犯者)”甚至要記者將他的照片登在封面,並且一定要寫出“居民是他土地侵犯者”這句話,否則他就會告記者。


稱收費站無需執照
當詢及,他的“收費站”是否持有合法執照?他理直氣壯地說“我為甚麼需要執照?這裡是我的地方,我有我的權力。”言行舉止確實尤如土霸王,我要在我的土地做甚麼都是我的權力。

“這裡是我的地方,就像是我的家,你不可能讓外人每天從你家門口進,後門出,不可能。”

拉瑪占聲稱,他是在2007年6月來到這裡,同年9月21日獲得土地局的地契後,他在10月開始向其他過路徵收過路費。他不斷重申,他是土地合法擁有者,這是他的權力,其他業者若不滿就不要用他的路。有關地契期限至2104年10月。

指過路車主是侵犯者
“霸王地主”拉瑪占聲稱,解釋,進出他土地的人士都是侵犯者,因此他需要向侵犯者收取過路費。另外一個原因是,他的牛、羊、魚甚至是機器經常不見,他常捉不到小偷,而收取過路費是另外一個杜絕小偷的方法。

他在鐵閘旁建了個小木屋,另外再聘請2名職員協助收過路費。此外,他還有養牛養羊、養蝦及魚。他的土地佔地42英畝,其實只佔芭區全面積(1萬英畝)的0.5%。

他說,他從原來最初只向羅里收錢到今日連車子跟摩多都要付錢,因為路是他的,也是他修的,有的人騎摩多進來釣魚,並非正事,當然也要收錢。

為了不讓有人有機會佔他便宜,他甚至睡在這間小木屋,深夜若有人要過路,就會響鳴,他再起床收錢。已婚的他,育有兩名孩子,家人都住在沙亞南。

他說,為捍衛自己的土地,他不得不這麼做。要過路就要付錢,大不了一拍兩散,他在自己地段的前後各挖出深溝,任何人再也不能踏止他的土地,也不能再用這條路進去其他園丘。

霸王地主拉瑪占理直氣壯地聲稱,他不需要有經營收費站執照,因為這裡是他的地方,他權力向過路者收費。

10 条评论:

陳不平 说...

有樣學樣,將過路收費制度發揚光大。
執法者何在?為何任由善良百姓被欺搾!
看來只要國陣霸權一天不倒,再不合理的事情還是會不斷在全國各個角落發生。

eddieliow 说...

土霸王大声喊道“留下买路钱”。

肯定有"人"撑腰,不然有谁敢如此放肆。

細水長流 说...

恶霸收费站,人心不足蛇吞象。
这将导致另一个皇冠城封路的事件。

desmond 说...

陈不平:
雪州是谁当家?执法单位是谁?
州政府办事效率差也是中央政府的错?

陳不平 说...

警方是聽中央政府,還是州政府?
算起來,這只是偷師自各收費大道(盜)的小土靄。
真正搾乾國家資源及人民血汗錢的,還是那些憑籍政商掛鉤的關係,用一紙不平等合約無限度掠奪的巨貪。
國家人民會陷入水深火熱,除了貪腐監權舞弊營私的政治霸權,該負最大的責任。那些企圖為霸權開脫掩飾辯護的助紂為虐者,也該狠打一百大板。

cindyq 说...

细水先生,怎样解决呢?

細水長流 说...

cindy,
不知道啦,也许州政府可以引用土地法令来禁止他收过路费吧?

冥王星 说...

州政府,有执法单位。。不然,政府要来做什么?
而且,他们可以(1)征用土地,赔偿给地主。(2)另外建一条道路。

关警方什么事?奇怪了。。。

花木兰 说...

地主果然有头脑,我也要有样学样,凡是来到清风凉雨的过客,一律收一零吉!呵呵。。

細水長流 说...

花老师,一人一零吉,你好发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