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

行动党的政治责任

在行动党事前完全不知情之下,吉打州务大臣阿兹占宣布,州内娱乐中心业者斋戒月期间都必须暂时停业,连吸引无数外国游客的旅游胜地浮罗交怡亦不例外。
行动党不知者不罪,但在事后没有实时和明确表态,含糊以对,这是令人惊讶的。在大是大非之前,一直以来坚持反对回教化政策的行动党,竟没有勇气采取行动捍卫非回教徒的权益和本身的原则,将动摇选民对民联三党合作模型的信心。
更离谱的是,公正党籍的吉打州行政议员林思年事后声称,斋戒月禁止娱乐活动是于1997年通过的吉州法令,当时执政的国阵政府在制定这项州法令后,一直没有落实,现在才把此法令的罪名套在民联身上。
这个狡辩说词可谓强词夺理,换个说法,若民联上台执政中央政府,以前由国阵所制订的内安法令、紧急法令、出版法令等,亦可照用不误,而罪名全可推到国阵头上?
公正党无力反对回教党悍然行事,用颠倒是非的说词来脱罪,对比起最近发生的大集会争议,公正党岂能义正词严指责另一方黑白不分?
槟州首席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也在打太极,指槟州民联政府不会向吉打州民联政府看齐,槟州娱乐场所在回教徒斋戒月期间不会停业。但是,代表行动党的林冠英要如何向吉打州的非回教徒选民作出交代?
实际上,吉打州民联政府并非第一次推行回教化政策,从拆除宰猪场风波、增加土著购屋固打制,以及要求非回教徒小贩跟随回教徒在祈祷时间休息15分钟等,都已直接影响到州内的30%非回教徒。
在这个回教徒占多数的国家里,半个多世纪以来各族都能和谐共处,是建立在互相体谅与尊重上。在任何一个国阵或民联执政的州属,非回教徒都尊重回教徒的权益和禁忌,同样的,回教徒也没有干涉华裔或印裔的宗教庆典,例如,每一年的农历七月,华人在街头的公共场合拜祭“好兄弟”,从未受到执法当局的取缔。
回教党政府执行有关斋戒月的州法令,已超越了联邦宪法,剥夺宪法赋予非回教徒的各种自由与权益。民联三党若不能在这项课题上达致共识,并取得实质和长远的解决方案,行动党责无旁贷。
这不是鸡蛋里挑骨头,而是行动党必须面对和承担的政治责任。
(光明日报/泼墨‧文:戴志强)

1 条评论:

北马读者 说...

认真的,看来是时候说句公道话了!